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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挂“创始人”的画像 “老边饺子”被判不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10:48 东北新闻网

  去过沈阳“老字号”——老边饺子馆的顾客,是否留意过其挂在店里的画像及照片?那是老边饺子创始人边福及第二代传人边德贵的肖像。可就是这些介绍老边饺子历史的东西引来了一场官司。边家后人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老边饺子馆告上法庭索赔百万元。

  今年7月26日,老边饺子第五代传人边江将老边饺子馆告上法庭,认为老边饺子馆未经允许,将边家先人——老边饺子创始人边福及第二代传人边德贵的画像及照片挂在店里,
并由此获利,侵犯了边家先人的肖像权,要求停止继续使用,并赔偿损失100万元。

  法庭审理认为,1999年,当时还属全民所有制性质的老边饺子馆制作了《老边饺子一百七十年》画册,画册中使用了边福及边德贵的画像、照片,并配有文字说明。画册的编辑则是原告边江的父亲,因此可认定边家后人同意使用照片。2002年后,老边饺子馆将画册中边福和边德贵的画像、照片,及文字说明挂在店堂内。去年3月,老边饺子馆由全民所有制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但民事主体地位并没改变。因此可认定老边饺子馆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后再沿用画像、照片并不侵权。使用边福及边德贵的画像、照片,目的是便于介绍边福和边德贵在创建、发展老边饺子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及老边饺子的由来、演变过程,使用肖像的目的是介绍老边饺子的历史及两人的地位和作用,不具有营利的目的。12月7日,记者了解到,和平区法院驳回了边家后人的诉讼。记者喻庆 ( 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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