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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白血病患者欲告志愿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11:28 长沙晚报

  据新华社郑州12月7日专电(连惠燕)近日,一位白血病患者家属反映,造血干细胞志愿者在高分辨配型成功后,却突然拒绝捐献,苦苦等待的白血病患者不仅在经济上受到损失,而且精神上也受到很大打击。心情沉重的患者一家在绝望之余想到了打官司。

  配型成功志愿者却临阵脱逃

  35岁的平顶山人李红磊于今年5月20日被查出患上了急性单核细胞性白血病,于6月12日住进河南省肿瘤医院,并在这里接受了4个疗程的化疗。同时,医院积极通过河南省造血干细胞资料库和中华造血干细胞库查寻可以拯救李红磊生命的人。

  今年10月中旬,中华造血干细胞库传来好消息,在全国共找到了两位志愿者初配相合,一位是40多岁的女性,另一位是20岁的男性,山西人。从年龄和健康状况考虑,山西这位志愿者更适合捐献。听到这个消息,李红磊的家人赶紧寄了8000元钱给捐献者所在的山西第一人民医院,做高分辨配型。高分辨结果相合,中华造血干细胞库通知河南省肿瘤医院让李红磊寄2万元过去(作为采集和运送造血干细胞的费用),并请医生制定移植计划书。

  可是,等了一个多月,中华造血干细胞库却发来传真说,志愿者正式拒绝捐献。

  将拒献者告上法庭还是全国首例

  “他听说后,开始不配合治疗,觉得没希望了,我心情也很沉重。我想告他,但索赔不是目的,我们只希望对方能改变初衷。”李红磊的妻子郝素敏说。

  今年以来,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者在配型成功后却突然反悔的事多次见诸报端。针对这个问题,郑州市金博大律师事务所的刘学民律师说,在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答应进行血液高分辨时,就说明捐献者对患者有了承诺。由患者出资进行的高分辨配型成功后,捐献者却又反悔拒绝捐献,这不仅给患者造成了经济损失,而且给患者精神也造成伤害。因此,对方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应该偿还患者在高分辨配型时所付的高额费用。

  据刘学民介绍,因为捐献造血干细胞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在捐献者拒绝捐献后,很少有患者想到要起诉对方,如果这位患者要把拒献者告上法庭,这在全国来说还是第一例。

  捐献者违约缺乏法律约束

  据介绍,从2003年1月运行至今,河南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已经发展了21519名志愿捐献者,初步配型成功的有200人,其中20人已经为各地的白血病患者捐献了造血干细胞。配型成功又反悔的也有几个,但是极少数的。

  河南省造血干细胞库负责人表示,捐献是一种公益行为,因此在捐献同意书、捐献知情书等上没有关于捐献者违约行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的条款。而且,相关法律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因此有人建议与捐献者签订什么合同,也不现实,没有法律做保障的合同等于没有。

  为防止捐献者“临阵脱逃”,他们给志愿者留出3天反悔期。即在捐献者填写志愿捐献者同意书后,采血的医务人员会留给志愿者一个电话,3天内如果志愿者反悔,可以随时通知造血干细胞库工作人员,这样不仅能节省一笔化验费用,也省得捐献者日后反悔浪费白血病患者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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