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将督查国有产权转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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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11:39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7日电为贯彻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精神,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国资委等六部委将联合对国有产权转让进行监督检查,其内容包括了国有产权转让是否进场交易、职工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护等9大方面。 国资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国家工商总局、证监会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提出了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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