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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一企业反倾销申请再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13:13 扬子晚报

  本报讯记者昨从有关部门获悉,国家商务部日前发布公告,公布了对美国和日本进口邻苯二酚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根据初裁决定,从本月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上述国家的产品时,应向我国海关提供6%-46.81%不等的保证金。

  今年5月31日商务部应连云港三吉利公司的申请对美国和日本进口的邻苯二酚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进口的邻苯二酚产品存在倾销,国内相关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
同时倾销和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遂于昨天做出上述裁定。这一裁决表明,代表邻苯二酚国内产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申请的连云港三吉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继2003年和今年10月两次打赢了把欧盟作为整体市场的反倾销官司之后,再一次将美国和日本市场列入反倾销范畴并获得初裁胜诉。

  据了解,邻苯二酚是一种重要的化学中间体,广泛应用于农药、医药、香精、香料、印染、日化等领域。连云港三吉利公司是中国最大的二元酚产品生产基地,其产品邻苯二酚是我国“七五”、“八五”、“九五”计划尖端产品项目,填补了我国同类产品的空白,并替代了进口。(丁庆和朱祺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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