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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地下工头赚工人血汗平均月入过万(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14:10 大洋网-广州日报
广东东莞地下工头赚工人血汗平均月入过万(图)

有些打工者宁愿相信包工头却不愿相信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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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大的地下包工头至少有100多人,他们之间互相交流用人信息,并能够在全市各镇范围内调配劳动力资源。”近日,一位熟知东莞地下包工头的刘先生向本报报料称。

  据悉,近年来东莞涌现出大批地下包工头,他们多为工厂提供临时工,赚取工厂支付工资与工人所得工资之间的差价。据了解,一些笼络了较多打工仔的“工头”每个月最多可达到两三万元收入。

  工资差价上大打主意

  据知情人士刘先生介绍,包工头一般先与工厂签订协议,然后工厂就把管理和发工资的大权全部交给包工头来操作。

  刘先生说,他有一个朋友谢某(化名)就曾为黄江镇一电子厂当过“工头”。由于该电子厂赶出货急需临时工,于是便主动找到了谢某,需要谢某为其提供工人。当时谢某手下拥有大约50个工人,于是与谢某签订了协议,工厂须按照每个工人每个月900元工资支付给谢某,工人工作三个月,每天12个小时。而实际上谢某每个月给工人支付的工资只有六七百左右。除开每个月打点工厂人事部门的开销,谢某一个月在每个工人身上至少可以赚200元,三个月下来,谢某总共能够赚取3万多元。“这还不算赚钱赚得多的,有的人一个月可以赚两三万元”,刘先生透露,有些工头手下多达70来人,有时候跟工厂商定的工资为1000元甚至更多,但是付给工人的仍旧只有六七百块,那样的话,这个工头一个月下来至少也有两三万。

  “工头”多是打工仔出身

  记者了解到,包工头也会开小作坊或小加工厂,他们的目的在于:一方面以自己工厂的名义大张旗鼓招工(其实他们自己的小工厂并不能消化这么多工人),以便拥有劳动力资源;一方面到各工厂获取招工信息,一旦获取,便与这些工厂的人事部门搞好关系,并达成合作意向,许多工厂也乐于这么干。在旺季过后,包工头无事可干时,也会自己开开工。

  刘先生告诉记者,“工头”对待工人还算可以,有时候还可以事先给工人预支工资。据了解,对比较老实的工人,“工头”可能给的工资会较低,而对待活动能力强的工人,会多支付点钱。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工头至少有跟三四家工厂保持联系,只要工厂急需人手,他们便有生意做了。有时候“工头”生意太好,忙不过来,还从临时工当中挑选亲信充当“代班工头”。刘先生说,他朋友谢某才做一年的工头,就已经赚了十几万了,眼下正准备买一辆轿车。

  据了解,这些所谓的“工头”大多数都是打工仔出身,大多来自湖南、湖北、四川等省,广东省本地的也有一部分。由于先前大多都打过工,对很多工厂的情况相对比较了解,认识的打工仔又多,因此做起“工头”来非常容易。

  眼下工厂招工困难,而为什么“工头”又那么容易能够召集几十个临时工呢?原来,这些临时工大都来自偏远农村,一些工头利用“熟人带熟人,亲戚带亲戚”的方式轻而易举可以一下子拥有那么多打工仔;而许多工头也与分布在各地的工头互相交换劳动力资源。

  打工者为何愿意被包工头“宰”

  原因1、能定时发工资、请假容易原因2、不收介绍费原因3、不相信人才市场原因4、在劳务市场难找到工作

  “包工头每个月都能定时发工资给我,不会拖扣,也没有押金,他们其实挺有信誉的。”

  从湖南来的,在常平某玩具厂上班的小陈告诉记者,“我的工作就是包工头介绍的,他们不像大部分工厂那样在进厂时交变相押金———押一到两个月的工资,一般一个月就会付一次,很准时;另外,有困难了他们还能提前预支工资给你;请假也不像许多工厂那样难,很容易就能请假。”

  35岁的李大嫂来自安徽,她说包工头不收介绍费,比人才市场强多了。“我第一次来

东莞的时候,花了120元到人才市场登了记,他们也说负责帮我找到工作,但却一直没有找到,最后还不肯退钱。”

  据悉,由于包工头有着长远的打算,又有着遍布各地的强大网络信息支持,许多包工头都会采取比一般工厂更灵活的管理形式,比如请假容易、不扣押工人工资等,他们就依靠这些灵活的措施吸引了更多的劳动力。

  此外,如果有人为包工头介绍更多的劳动力或带人过来,他的工资就会有提升或者有“提成”,这也成为许多人愿意找包工头的原因。

  “许多打工者不相信人才市场而相信包工头。”熟知内情的刘先生分析认为,进劳务市场一要有文凭,二要有技术。许多从农村来的无技术的民工很难在劳务市场找到工作,尽管他们很多人都知道包工头赚了差价还是选择相信包工头。

  另一个方面,一些没有身份证的、年纪大的人也能去包工头那里轻易找到工作。“地下包工头实际上已经代替了劳务市场。”

  部门说法:目前法律上还未禁止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常平镇劳动分局咨询处的陈先生。他认为这种所谓的“工头”就相当于建筑行业的包工头,如果工头与厂方和工人分别都签订了合同,那么工头就担当了一个承包劳动力的角色,这种形式在法律上并没有说“不允许”。

  记者:据我们采访所了解,这些地下“工头”大多都不会跟工人签合同,只是在口头上承诺了待遇,那么打工仔在工资问题上很容易会得不到保障。

  陈先生:“工头”付给工人的工资只要不低于目前所实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有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和加班工资,那么作为劳动部门也就没必要进行干涉。况且,工厂是自愿与“工头”达成协议的,打工仔们已经心甘情愿地接受了工头所支付的工资待遇,如果三者之间没有发生劳资纠纷的话,这种现象是基本允许存在的。

  记者:这些“工头”的身份比较特殊,既没有通过一定的程序得到法律的承认,在社会上也处于一个隐形的状态,而通过转让劳动力的形式可以获取高额利润,有关部门有没有一定的管理措施?

  陈先生:按照正规程序来说,“工头”赚取利润是需要纳税的,但是由于他们没有固定的组织机构,税务机关应该很难执行。

  记者:由于工头招临时工没有门槛限制,很容易会导致童工、无证人员进入工厂打工,而且在一些工厂也发生过诸如工头携款潜逃、工仔无处讨债等情况,劳动部门将会怎样来进行管理?

  陈先生:一旦发现工厂有童工、无证员工,劳动部门肯定会责令工厂马上改正,并予以一定的处罚。如果发生工头携款潜逃的情况,相关部门也会追查到底。其实,作为“工头”他们在无形中也担负着一定的责任,就算工人没有与工头签订具体的合约,但是这种合同关系是具体存在的,如果出现工伤等状况,“工头”是必须要担负相当大的责任的。(策划/何有贵 文/图记者刘宏宇、李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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