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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毒酒案肇事者一审判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14:44 深圳晚报

  东莞毒酒案肇事者一审判死

  工业酒精掺水造假酒致四死五伤

  据新华社广州12月7日电用10多公斤工业酒精掺水制成50多公斤假酒,还美其名曰“纯桂林米酒”出售,结果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广东东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这起毒酒案宣
判,肇事者李久清被一审判处死刑。

  今年25岁的李久清是广西全州县人。2003年3月,李久清开始在东莞市的一家出租屋设置地下酒场。2004年1月中旬,李久清酿制的米酒卖完了,为了牟取利益,李久清到一家石油化工公司买了约50公斤工业酒精,用其中10多公斤工业酒精掺水制成50多公斤假酒,谎称为“纯桂林米酒”先后销售给附近居住的外来民工和杂货店。4名受害人喝了李久清的假酒后身体不适,被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此外,还有5名受害人经抢救生还。李久清在事发后潜逃,于今年5月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法院一审判处李久清死刑,并附带民事赔偿16余万元。李久清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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