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裁定:广州家谊破产还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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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15:1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账面负债四亿元;债权人不服要上诉 本报讯记者孙晶报道:本报一直追踪的家谊事件昨日出现了新的进展。昨日上午10时,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家谊债权人主席委员会和监管组所有成员以及家谊公司法人代表大会,宣告广州家谊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还债,广州家谊超市债权人提案重组委员会表示将向上一级法院提起申诉。
据法院说明,截至2005年5月31日,家谊公司审计后的账面资产299894964.83元,账面负债404246692.37元。法院认为:根据被申请人(家谊公司)的财产现状及债权登记情况,被申请人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呈连续状态,且不能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广州家谊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还债,由中院指定的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据悉,法院宣布裁定后,家谊债权人主席委员会所有成员和债务人、民营股东全部拒绝在宣判的法庭记录上签字,以示抗议。 债权人提案重组委员会的负责人邱耀宏表示,《裁定书》中引用的家谊账面负债,并未经过任何正式确认,尚未确证数据的真实性。同时,该书引用的广东天华华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资产审计报告,事实上并未正式完成,法院也一直未向广大债权人公布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 债权人提案重组委员会还指出,“家谊债务人已经正式将《家谊和解重组谈判方案》送达家谊债权人大会主席委员会,目前双方正在继续谈判之中。”但法院此时却没有依法征求广大债权人意见,而裁决家谊破产,严重侵犯了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邱耀宏表示,“作为债权人,我们将在法院裁定后10天内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起申诉。”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