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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鼓励支持健康发展民营文艺表演团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16:06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前不久,中国文化部、财政部、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鼓励发展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意见》,中国政府以一系列扶持、规范、引导民营文艺团体的举措,引起中国社会的广泛关注。

  在中国,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历程,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中国的文艺表演团体,都为国家所有。直到上个世纪80年代,中国改革
开放以后,民营文艺团体才开始小规模出现。随着中国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演出市场发展迅速,中国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得到很大发展。这些团体涵盖了音乐、戏曲、舞蹈、杂技、木偶、皮影等众多艺术门类。据中国文化部官员刘玉珠先生介绍,这些民营文艺表演团体表演形式灵活,演出成本低,深受广大农村和中小城市观众的喜爱。他说:

  “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目前应该说在基层是整个演出市场的主力。我们不完全统计,全国现在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已经超过五千家,是国有表演团体的两倍还多。它在丰富基层,特别是农民生活方面,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刘玉珠先生说,由于历史的原因,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地位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市场准入、办理演出审批手续、财税支持、资格认同、参与国际文化交流等方面,都不能得到与国有文艺表演团体同等待遇。日前,中国政府发布《关于鼓励发展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意见》正是针对这一问题,逐条、逐项地阐述政府的立场,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提供公平、良好的发展空间。

  《关于鼓励发展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意见》首先确定了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社会地位,承认它是中国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放宽了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市场准入,取消了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注册资本限额的特殊规定,允许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以合资、合作、并购等形式参与国有文艺院团改制。同样放宽的还有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演出审批手续,它和国有团体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意见》还鼓励和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参加对外文化交流。

  刘玉珠先生认为,《意见》将激发中国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创作演出的积极性,促进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健康发展。

  《意见》发布后,受到广大民营文艺团体的欢迎。嵊州群乐越剧团是中国东南部浙江省嵊州市的一个民营越剧团,该团共有53名演员,平均每年演出600多场,演出的足迹遍及中国东南部几个省的乡村、城镇,每年的演出收入150万元人民币左右。该团团长石国荣介绍,虽然剧团已经有一定规模,也有一些深受群众喜爱的演员,但由于缺少政策的支持,在资金、管理、人才及演员培训等方面无法与国有文艺表演团体相比。对于这个《意见》的出台,石国荣团长非常欢迎。他说:

  “(这个文件我是)非常欢迎的,因为这个文件说我们民营剧团同国有剧团是一样的,这个是我们成立民营剧团以来没有过的。我想它是一个历史性的文件,它充分肯定了我们民营表演团体的地位和作用,给我们民营文团体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嵊州是著名的越剧之乡,在这里还活跃着100多个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他们每年演出3500多场,观众达400多万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已经成为当地经济的一个支柱性产业。

  裘国梁是嵊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出版局的局长,他负责管理嵊州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对于《意见》的出台,裘局长也持非常肯定和欢迎的态度。他说,嵊州已经根据当地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情况,制定了一些具体措施来实施这个文件。裘局长说:

  “我们也打算出台这个配套政策,对民营剧团进行经济上的扶持,我们想对民营剧团的税收进行减免、返还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免税,帮助它们、扶持他们。”

  裘国梁局长说,他们还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扶持、帮助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如对民营团体的审批实行绿色通道,并上门服务,采取奖励的方式鼓励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投入,同时还将开办各种培训班帮助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提高业务和管理水平。他说,相信这些措施会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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