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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成立软法研究中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00:27 新京报

  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担任主任,研究政府部门出台的内部通知和指导性文件等

  本报讯(记者廖卫华)昨日,北京大学法学院“软法研究中心”正式成立。

  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以北大法学院教授身份出任中心主任。罗豪才表示,这是全国第一个专门研究软法的学术机构,希望以此促使人们认识到我国的法治建设不但包括硬法
之治,也包含软法之治,倡导“软硬兼施,刚柔并济”。

  政府的通知属于“软法”

  昨天上午,我国行政法学界泰斗罗豪才老先生向来自北大、清华、中国政法大学等多所高校院所的行政法学界专家介绍了他的最新“软法”研究成果。

  罗豪才介绍,“软法”是对“硬法”而言的。硬法就是通常说的法律,即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法律。软法是原则上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有实际效力的行为规则。包括一些党的政策文件、社团组织的纲要,有关政府部门出台的内部通知和指导性文件等。“甚至还包括一些官场的潜规则。”

  罗豪才说,党群和政府系统的软法都很多,比如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减免农业税、免除义务教育杂费的通知,中央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的决定等,这些没有规定罚则,但对机关内部有约束力。

  硬法需要软法来完善

  罗豪才说,软法没有严格的法律责任,主要靠制度、舆论、文化传统和道德规范等保障实施。他结合本职工作说,政协作为我国基本的政治制度,它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需要进一步研究。宪法里面有规定,但是更具体的规定在硬法当中找不到,需要通过软法来完善。

  罗豪才介绍,目前法律规定政协的提案政府部门应当答复,但如何从制度上来完善提案的答复和反馈机制,就是软法应解决的问题。

  另外,党的一些政策和纲领性文件对于党内都具有约束力,能否上升为硬法,也是软法中心需要研究的课题。

  利用软法化解社会矛盾

  中央统战部研究室主任庄聪生认为,用软法来实施对社会的公共治理,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他说,今年上访群众中,很多是由于企业改制、工人下岗、征地拆迁等各种因素引发的矛盾。“这些矛盾靠硬法来管理是不行的,必须靠软法,依靠文化的引导、舆论的约束,道德的自我规范,用自律的方式来协调关系、化解矛盾。”

  北大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也认为,软法比硬法的运行成本低,可以用比较小的成本达到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

  此外,在缺少硬法或者制定硬法的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形下,软法可以作为硬法立法的先导和试验,在条件成熟后转化为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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