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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掉住房挤走老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02:08 现代快报

  快报讯(见习记者吴杰)女儿把母亲的公房卖掉,用这笔钱作为首付购买新房,几年后女儿又把房子卖掉,母亲到最后没房又没钱,只能在外租房住。

  2001年,60多岁的李珍(化名)独自居住在象房村一套公房内,女儿王慧(化名)向母亲提议,不如把房子卖了,再到市区买套小点的房子,交通方便一点。李珍同意了,不久,她作为承租人在公房买卖协议上签了字。房子卖了,李珍询问女儿卖了多少钱,母女间
是不是要立个字据。但是王慧埋怨母亲信不过自己,并承诺以后肯定有房给母亲住,李珍便不再多问。

  李珍之后暂住在儿子家中,不久王慧告诉母亲,自己买了一套新房,因为首付不够,就把卖公房的钱先垫上了。李珍便问王慧何时给自己房子,王慧再次埋怨母亲信不过自己,李珍只能继续等待。一年后,王慧将母亲接到自己的新房居住,但对于何时给母亲房子,却一直未提。

  今年初,王慧告诉母亲现在居住的房子已经卖了,要求李珍马上搬出。李珍要求女儿立下字据,王慧写下了“王慧欠李珍卖象房村房款10万元,2005年4月1日前归还”。李珍便拿着欠条在外租房居住,靠着自己每月300元的退休金勉强生活。转眼快到年底,李珍感觉难以支撑,只好又找女儿要钱,没想到王慧既不给房子又不答应还钱,李珍既愤怒又伤心地问:“我能告女儿吗?”

  君远律师事务所的江律师说,对于王慧不愿还钱的做法,李珍可以拿着欠条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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