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在业主联盟前低头的启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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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03:22 舜网-济南时报 | |||||||||
为保证未来的安居,郑州市正在建造的风雅颂小区200名准业主,利用网上设立QQ群的办法,自发联合起来成立业主联盟。联盟提前介入房屋质量监督,与开发商交涉,许多问题得到解决(12月8日《大河报》)。 这首先是一堂民主知识普及课。准业主们因共同的苦恼和利益携起手来,用众人的力量改变自己的弱势地位,用真正的主人气魄使开发商不得不用平等的姿态与自己对话,使
这个业主联盟告诉我们,权利对等是解决开发商与公众之间矛盾的惟一出路。开发商与公众间的所有矛盾,归根结底就是个权利不对等问题:前者因强势地位而霸道,后者因弱势地位而怒了白怒。要解决这个问题,除非公众的声音对开发商形成足够的压力。 “业主联盟”还告诉我们,民主的形式可以创新。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许多传统的民主程序很难付诸行动。如业主们很难组织起来,如按法律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必须经民政部门批准,但风雅颂小区仍然在建、大家都是准业主的情况下,它根本不可能成立,如果等到房子卖完房款付清再成立,一切都晚了。而业主联盟的成立,既起到了同样的作用,又不违背法律。这个细节向我们表明,民主虽然也受法律的约束,但约束之外还有非常广阔的天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