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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门媳妇是假骗婚捞财是真 “伪嫂子”管制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04:11 东北新闻网

  近日,北宁市人民法院对一起诈骗案进行了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伪嫂子”胡某管制1年,并处罚金5000元。随着胡某的落网,2004年年初的这起以相亲为幌子进行钱财诈骗的案件终于结束,涉案的四名犯罪分子除一人死亡外,其余三人均已受到法律的制裁。

  2003年年底,胡某、孙某、刘某、常某四人以弄点钱为目的,以给孙某(女,33岁,已有男友)介绍对象为名义,相约去农村骗彩礼钱。2003年12月20日,常某找到刘某的亲戚
张某,说要给张某的儿子介绍对象,张家大喜。第二日,孙某便与其“伪嫂子”胡某来到张某家中相亲。相成之后,张某按习俗给了孙某500元见面礼,另外又给媒人常某200元辛苦费和60元的打车费。为了稳住张某一家人,常某、胡某等人合议让孙某在28日以过元旦为名,主动到张某家住了一宿,张某又给孙某拿了150元。12月31日,常某便来到张某家,商量订亲之事。双方商定于2004年1月9日举行订亲仪式。9日,常某雇来5个女方“亲属”,再加上孙某,“伪哥”刘某、“伪嫂”胡某一行九人坐着大发车来到了热闹的张家。当张家人问及孙某谁是其哥时,孙某心慌地随便一指,其中张家人中有人认得其人姓马,与孙某不同姓,便起了疑问。孙某等人匆匆吃过饭后,便向男方要了6500元彩礼钱、100元点烟钱,男方还另外给了孙某200元车钱等赏钱。常某等人先行离开了刘家,孙某因张家人再次询问其哥是谁一事,也在两个小时后撒谎逃离了张家,回到“伪嫂子”胡某的家中分赃。四人共骗得人民币7710元,常某分得2000元,胡某分得700元,刘某分得400元,其余均为孙某所得。当张家四处也找不到“准儿媳”孙某,媒人常某也不知下落时,他们便立即报了案。

  2004年1月13日,热心的“媒人”常某和张家的“准儿媳”孙某便被公安机关抓捕,后被北宁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伪嫂”胡某外逃,“伪哥”刘某因病自杀身亡。今年8月24日,胡某在黑山广场被公安机关抓获。

  ( 辽宁法制报 任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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