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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疑诈骗遭错拘407天申请国家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08:48 东北新闻网

  今年38岁的于继彪是吉林省舒兰市人,2004年6月17日,在长春绿园区暂住的他突然被两名警察带回舒兰市公安局,6月18日,于继彪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刑拘,7月23日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批捕,2005年7月29日,当地法院以证据不足宣判其无罪。经过当地检察机关抗诉后,2005年10月28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从2004年6月18日到2005年7月29日,于继彪被错押了407天。2005年11月23日,他将
自己起草的国家赔偿申请书分别递交给舒兰市公安局和检察院。近日,本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事发

  2004年6月17日涉嫌拖欠他人欠款被抓

  2004年6月17日18时许,家住长春市绿园区的于继彪正准备到学校接女儿放学。然而,他刚到楼下自己的车上,就被几个人强行从车上拉下来,拽到另一辆没有牌照的红旗轿车内。在车上, 他看见了自己以前的生意合作伙伴赵晓明。据于继彪讲,事后他才知道,车里有两名警察,其中一人叫张耀明,是舒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的一名民警。但当时于继彪被拉到车上时,两名警察并没有表明身份,也没给他看任何证件。

  当日22时许,于继彪被带到舒兰市公安局。18日17时,于继彪被送到舒兰市看守所。这时,于继彪才知道,因为以前和赵晓明做生意时有债务关系,赵晓明报案称于继彪骗走他6万元钱后潜逃。

  批捕

  2004年7月23日 舒兰市检察院

  因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 新浪 东亚经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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