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查处52起官煤勾结案带来的启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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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08:53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一段时间以来,重特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接二连三。造成171人死亡的黑龙江省七台河东风煤矿“11·27”特大爆炸事故悲忧还未拂去,12月7日唐山市开平区刘官屯煤矿又传来爆炸声目前已有74名矿工罹难……面对频发的矿难,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一针见血地指出: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症结就在“官煤勾结”。 一边是矿难难遏,一边是官煤勾结,检察机关该有何作为?来自四川省检察机关的
一年之中一个省仅在矿业秩序整治中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就达52起58人,这一方面说明四川省检察机关找准了职务犯罪案件高发区,另一方面也说明矿业腐败的严重性和波及面。数字显示,该省查办的这些涉矿案件中多数存在官煤勾结现象,多数犯罪主体是领导干部,且为掌握直接管理矿产资源权力的官员。所以,检察官也得出了与李毅中局长一样的结论: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症结是“官煤勾结”,“官煤勾结”衍生了该行业的腐败犯罪。 找到了安全事故频发的症结,看到了衍生腐败的严重性,我们一方面要加大查处事故背后职务犯罪行为,一方面还要提前预防,力争将危害消弭于未萌。让我们再看看四川省检察机关的做法。 鉴于造成矿业腐败的主要原因是权力介入了市场资源配置,四川省检察院提出,应将矿产采取有偿公开出让,并对涉矿审批的内容向社会公开。参与查办“官煤勾结”案件的检察官还建议,各相关部门应形成监督合力,有效实行分权措施,使矿产资源领域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行使权力时,受到监督制约。严禁各级领导干部个人或以他人名义违法经商办矿,并设定国家干部亲属经商的“禁区”,杜绝其与非法利益产生关系。 不仅如此,四川省检察院还要求所属两级检察机关配合地方党委、政府打击“官煤入股”的总体部署,积极对入股煤矿的官员进行清理,对矿山进行整治。攀枝花、雅安、广元、泸州、凉山等重点地区至今已取缔无证开采矿山矿井500多座个,整顿不合格选厂130多家,清缴税费1000多万元。雅安、广元等地先后有100余名干部主动退出办矿或矿山经营领域。这是未雨绸缪之举,铲除“官煤勾结”的土壤,对防止矿难发生有着釜底抽薪的作用。 12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传达学习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会上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打击各种犯罪特别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四川省检察机关立足当地实际,围绕大局开展检察工作,一年查处52起“官煤勾结”案件,足以说明他们大局意识强,问题看得准,工作力度大。他们的实践显现了检察机关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努力和作用。 (本报评论员 覃匡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