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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扯“为人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08:55 沈阳今报

  

别再扯“为人民××”

  许力/图昨天,沈阳不少媒体报道了这样一条消息:一位酒后驾驶的司机在接受交警处罚时先是跟交警套近乎,见交警“铁石心肠”不为所动便这样请求原谅:“我为沈阳市政建设做了很多,我这是为老板喝酒、为人民喝酒!”他还对交警说“我也是公务员”。

  这个司机逻辑的荒谬和混乱之处显而易见,可如果您稍一留心,动辄“为人民××”这样荒谬的逻辑并非存在于个别人意识里,现实生活中也不乏此例:震惊世人的湖南省嘉禾县委县政府,其推行的野蛮拆迁不也是在“为人民××”的理念下“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嘛?

  其实,“为人民××”还隐藏着这样的一层意思:我的工作是“为人民”的、是无私和高尚的,无论是在工作内容上还是在倡导利他性的社会道德方面都占据着制高点,所以也应该享有特殊待遇。

  从“为人民服务”衍生为“为人民喝酒”的变化中,我们不难看到“为人民”泛化的影子,可以想象,除了“为人民喝酒”,其他形形色色的“为人民××”应该也大量存在。在我看来,要遏止“为人民”现象进一步泛滥,作为运用“为人民”语汇最多的公职人员责无旁贷,他们应该以身作则并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工作只是具备公共服务性,而不具备什么“特殊性”和“崇高性”;自己所做的只是份内的工作和应尽的义务,而不必强调凡事都是在“为人民服务”。各级公务员首先应该干好自己份内的工作,然后才可能有资格再去谈“为人民服务”,不要动辄提“为人民××”。(傅毅飞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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