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创卫作假取消经营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10:04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马昭)西安创卫刚刚通过“省考”,目前正处在巩固提高阶段,最怕的就是脏乱“回潮”。为了加强创卫工作长效管理,推动全市商贸行业创卫工作深入开展,市商贸局制定出台了《西安市商贸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凡在创卫工作中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商贸企业,将被取消经营资格。

  《西安市商贸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分为责任追究的内
容、责任追究的范围、责任追究的方法三大部分十一条。目的是督促检查全市大型商场、超市、煤场、加油站、定点屠宰场等创卫监管单位和有关商贸企业,以及市商贸局机关处室、工作人员,加大创卫工作力度,防止脏乱回潮。

  《办法》规定,对在创卫工作中思想不重视,态度不积极,措施不得力,创卫工作进展迟缓,不能积极配合上级创卫工作检查或弄虚作假,经数次检查被排为后三名,且对商贸行业造成严重影响,被新闻媒体曝光或领导批示的问题整改不积极的单位等情况,分别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通报批评,罚款500元—1000元,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同时,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取消经营资格。对市商贸局直管单位的领导和责任人,问题严重的还将给予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处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