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拟立法强制回收产品 生产者要承担减废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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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10:1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日电据香港媒体报道,港府政策文件首次就“生产者责任制”提出明确时间表及立法配套,首批指定产品将于2007年率先强制回收,包括电器及电子产品、车胎、胶袋等,而胶袋回收成效最低,港府预计要贴钱资助。 在“污者自付”的大原则下,香港特区政府明年向立法会提交《产品环保责任条例草案》,实施生产者责任计划,强制商界就指定产品制订自行收集、回收及适当处理的环节
报道说,不同废弃产品及物料各异,回收计划每每要度身订做,能否与商界合作,是计划关键。特区政府预计在2007至09年间逐步立法规管,包括预计07年实施的电器及电子设备、车胎及胶袋;08年的包装物料及饮品容器;以及09年的充电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