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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一公司拖延转交募捐款十余万元遭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10:20 金羊网-新快报

  员工患病发起募捐救命关头挪作他用

  新快报讯(记者潘逸滨通讯员丘源源李小明)一打工者因患白血病命悬一线,公司即发动员工及全国代理商为其捐款治病,然而,各界累计的捐款却迟迟未能送到。为此,白血病患者葛晓艳将其所在的万×公司告上法庭。日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万×公司向葛晓艳返还捐款117000元。

  不幸患上白血病,公司发动捐善款

  2003年11月底,在中山市万×公司工作的葛晓艳感到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被确诊为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随后,万×公司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将她送进中山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并帮她报销了近两万元的医疗费。

  2004年1月,万×公司通过天津的代理商将葛晓艳转到天津血液研究所治疗。血液研究所医生告诉葛晓艳,她患的是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伴随骨髓纤维化,最好的治疗方法是骨髓移植,但手术费需20万元。为了尽快治好葛晓艳的病,2004年3月,在万×公司全国代理商会议上,公司领导发出了为葛晓艳捐款治病的倡议。会后,各地代理商纷纷汇来2000元到15000元不等的捐助款,据万×公司出纳统计,注明“葛晓艳资金专用”的汇款单据共计11.7万元。

  据了解,万×公司在葛晓艳已经离职的情况下仍然每个月给她发放1000元的生活补贴。

  病情恶化等款用,公司迟迟不交钱

  在内蒙老家养病的葛晓艳获知代理商捐款的消息后,欣喜万分,她的姐弟也准备给她做骨髓配对。去年“五一”期间,葛晓艳和父亲一起来到天津血液研究所准备做手术时,却被万×公司告之“钱还不够做手术”,让她再“等一等”。不得已,葛晓艳只好又开药回家等待。去年7月,葛晓艳又多次跟万×公司商讨救命款的问题,但每次得到的答复都是让她“等一等”。

  今年4月,葛晓艳获悉捐款被公司挪用,遂赶到万×公司交涉,后万×公司行政部答应将欠葛晓艳的医疗费募捐款安排计划分月支付,并保留1000元/月的生活补贴。然而,除了1000元/月的生活补贴,其余的款项都未落实。

  合法权益被侵犯,法援律师助维权

  今年6月,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已进入白血病加速期的葛晓艳决定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万×公司返还属于自己的救命善款。法院审理后认为,万×公司为葛晓艳治病发起的爱心捐款活动,所筹集到的捐款应为葛晓艳所有。因此,中山市人民法院于今年8月18日作出一审判决,要求万×公司三日内向葛晓艳返还捐款11.7万元。万×公司不服判决,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11月14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所涉捐款系因葛晓艳患病,万×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向有关方面倡议而得来的捐款,捐款应属受赠人所有。万×公司并非赠予合同中的受赠人,对捐款不拥有所有权。万×公司收到捐款后未及时转交葛晓艳,侵犯了葛晓艳合法的财产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遂驳回万×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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