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感动中国2005年度人物候选:陈法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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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10:20 CCTV | |||||||||
陈法庆:以农民的名义拍案而起 陈法庆,男,1967年出生,原籍是浙江浦江县杭坪镇程家村, 近年来,我国农村地区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深受其害的农民群众开始运用法律、信访等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这样一个农民,他不仅与涉及自身利益的环境污染事件
勇做"民间环保执法者",从举报污染企业开始 陈法庆,今年38岁。他关心环保等公益事业超过了关心自己的钱袋,他持续不断地与周围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成为一名不是执法者的执法者。在陈法庆家里,这位二级听力残疾,戴着助听器的普通农民向记者讲述了他在从事环境维权过程中的所历所为、所思所想。杭州市余杭区曾经有大量的石矿企业,粉尘污染相当严重,从1999年开始,陈法庆就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举报,但污染问题一直未能解决。2002年6月,陈法庆便以"行政不作为"的名义将余杭区环保局告上法院。在法庭上,陈法庆向法官递交了有关石矿企业造成严重粉尘污染的证据,他告诉记者:"为了搜集到这些证据,我花了8000元,买了微型摄像机,冒着被揍的危险,偷偷在石矿企业周围拍了5天。"法院的判决最终虽然确认了污染事实,但陈法庆依然败诉。官司虽然输了,但陈法庆的努力并没有白费。在他的呼吁下,杭州市余杭区政府最终关停了污染严重的石矿企业。 "以农民的名义",唤醒公众环保意识 2004年5月23日,陈法庆只身来到北京,敲开了人民日报社的大门,他决定自费在《人民日报》上以"农民陈法庆"的名义刊登环保公益广告。5月28日出版的《人民日报》第11版上刊登了"善待环境就是善待自己---农民陈法庆"的公益广告。此前,陈法庆已经在杭州电视台自费做了第一个环保公益广告。广告的画面非常形象:鸟语花香的青山绿水在一场大火中灰飞烟灭,最后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十字架,画面定格为一行大字:"善待环境就是善待自己",落款是"农民陈法庆公益传播"。 2005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农民陈法庆环保网"正式开通,这是陈法庆为保护环境迈出的又一步。网站的宗旨是"宣传环境理念、接受环保投诉"。 回顾保护环境之路,陈法庆心情复杂。他曾遭人殴打,有人还猖狂地把威胁他的大字报张贴在家乡小镇的大路上。他的家里两次被不明身份的人纵火。2004年6月的一个深夜,家里只有老母亲一个人在睡觉,火从大门口开始烧起来,浓烟滚滚,幸亏附近的邻居赶来救火,老母亲才幸免于难。几天之后,一张匿名小字报张贴在派出所附近的公告栏里,上面写着:"陈法庆,今天到你家,你不在,只有你老母一人,不然早就炸掉你房……"面对记者的担心,陈法庆一字一顿地说:"石矿关掉了,溪水变清了,这是对他们最好的反击。" 公益诉讼被法院拒绝,转而呼吁制度保障 流过余杭的东苕溪是跨杭州、湖州两市的一条重要河流,也是杭州市的饮用水源,但这个一级水源保护区的生活饮用水和地表水的污染十分严重,主要原因是:溪边采矿企业的污染、东苕溪航道里运输船舶的污染、溪边农民生活生产污水污染等。于是,陈法庆给国务院和浙江省9个部门写信要求重视解决这个问题,但没有一个部门明确答复。2003年12月12日,陈法庆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东苕溪的污染防治管理部门---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浙江省环保局推上被告席。法院裁定认为:由于污染和原告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所以陈法庆不具备原告资格,不予受理。 陈法庆认为,这起官司说明建立环保公益诉讼的法律制度刻不容缓。"只有将绝大多数的群众发动起来参与环保治理,污染企业才会像过街老鼠一样,无处藏身。"为此,他撰写《环境污染、法律无奈---关于请求对公益诉讼立案审理的建议》,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环保总局等5部门上书呼吁。 面对我国缺乏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往往被法院不予受理的现实,环境专家认为,政府除了要动员更多的百姓和执法部门一起治理环境,也要为理性维权提供制度空间,当务之急是要建立公益诉讼制度,鼓励"事不关己,也要挺身而出,见义勇为"的精神。浙江省委党校行政管理学教授吴锦良对半月谈记者说:"治理环境污染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在政绩考核体制、能有效防止官员腐败的监督体系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对污染的治理仅仅依靠政府执法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依靠企业家的自觉更是缘木求鱼,必须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治污积极性,现行制度设计必须为日益高涨的痛恨污染的民众情绪提供理性的宣泄渠道,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可谓正当其时。" 相关专题:CCTV感动中国2005年度人物评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