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新疆分行 用工资也可以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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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10:23 乌鲁木齐晚报 | |||||||||
(新疆日报记者阎蓉 通讯员欧阳昀) 近日记者从工商银行新疆分行了解到,今后凡是由工行新疆分行代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员,凭借所持有的工行的“工资”凭证或存款单(折),就可以申请工商银行的个人质押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放贷最高金额可达贷款人三年工资总额的90%。
据介绍,在新疆,大多数人的日常贷款需求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内,由财政统发。工行新疆分行代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人数约为60万人,这些人中不乏有贷款需求的客户。针对这一相当数量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客户,工行新疆分行推出了工资存单(折)质押贷款业务,解决了一直“有钱贷不出去,想贷款贷不出来”这一困扰银行和工薪族的矛盾。 另悉,工行新疆分行营业部正在推行“个人信贷业务营销标准化项目”,这意味着今后客户可以在工行任何一个营业网点申请办理贷款业务。有关人士预计,工行个人存单(折)质押贷款业务将在明年1月迎来第一个高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