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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某派出所所长强奸罪服刑中又查徇私枉法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10:2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湖南郴州市桂阳县公安局燕塘派出所原所长雷少林2004年底因强奸罪,被判刑3年6个月。服刑期间,又查出其徇私枉法,再次被判刑1年6个月。

  据查,2001年年底,曾参与团伙抢劫、被批捕后一直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匡英平想投案自首,通过关系询问雷少林能否交些钱“取保候审”,雷表示可以,要匡交纳保证金6000元。雷表示,只要匡以后不再犯罪,案子就了结,并为其办理取保候审。2002年底,匡收到
传唤通知书后,再给了雷500元,雷未安排民警继续侦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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