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大楼让农民工过好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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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10:30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王皓 通讯员郭京霞)昨天,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的200多名农民工,早早就来到北四环志新桥附近的某住宅小区工地门口。当他们从市一中院的执行法官手里领到了迟到六年的工资款总计1330万元时,工地上顿时沸腾了。据悉,这笔钱是法院主持拍卖了工人们亲手建造的辰光大厦后,从卖房款中拨出专款,优先留给工人们的。 上午9时50分,几名执行法官一到发还现场,就被工人们簇拥起来。每念到一个农民
6年前,航空港建设总公司与北京锐意电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为其建造位于上地的辰光大厦。辰光大厦建成后,锐意公司一直拒绝支付其应支付的工程款项和施工工人的工资。经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和法院裁决,锐意公司应该给付航空港公司所欠款项,但锐意公司始终没有履行法律义务,航空港公司向市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了保证工人能够及时领到工资,一中院执行法官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多方调查取证,查找执行线索及财产,在查明锐意公司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依法查封了辰光大厦,并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最终拍卖成功。由于锐意公司还有其他债务,一中院依法从卖款中首先划拨1330余万元,优先全额支付来京务工人员的工资。 昨天,领到了工资的200多名农民工,大多忙着打电话给已经到别的工地打工或者返回老家的乡亲报告这个好消息。一中院执行法官告诉记者,这1330万元是1000多名建筑工人的血汗钱,法院还将继续督促施工单位尽快把工资款落实到每一名已经离开这里的工人手里,让农民兄弟能回家过个好年。 据悉,今年以来,为了保护来京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市一中院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受偿的“四优先”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共执结涉及来京务工人员工资的案件60余件,执结标的达2.7亿元。 王文波摄 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