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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养狗有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14:28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刘延军)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

  《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本市外环线以内地区和外环线以外的城市建成区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外环线以外的农村为养犬一般管理区。外环线以内尚未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农村养犬,可以按照一般管理区管理。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饲养一只小型观赏犬;禁止
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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