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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召开宣判大会11少年昨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15:02 海峡都市报

  N戴应凯/陈维山

  本报讯因琐事和人发生纠纷而伤人,或游手好闲专干偷鸡摸狗勾当,11名少年被押上公判大会现场。昨日,面对1000多名高中学生,晋江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

  盗窃车辆判刑3年

  陈小(化名),17岁,晋江人。初中毕业后,就和社会上一些闲杂人等混在一起,专门偷窃摩托车,先是在青阳、陈埭等地,后流窜到石狮作案。短短3个月,就盗窃9部摩托车。偷到的摩托车卖掉后所得的赃款,全部用于到泉州一些娱乐场所“HAPPY”,经常出入酒店、迪吧等场所。昨天,陈小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在9起案件中,也有因为一些小事引发口角,最后斗殴伤人的。18岁的王大(化名)就是一个典型例子,结果造成对方轻伤,自己也被判刑8个月。

  有效进行法制教育

  晋江法院刑二庭法官小苏说,这9起案件11人,法院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挑选,目的是为了给在场的1000多名学生进行更加有效的法制教育。

  他说,这11人都不满20岁,有的还是未成年人。而高一、高二的学生和他们从年龄上讲相差无几,都是青少年。学生们正处于青春期,具有叛逆心理,容易冲动,做事不计后果,有时很容易因为一件小事就和对方发生争斗,甚至持刀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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