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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尚无专项反家暴法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17:21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李环宇)记者从昨天举办的“推动中国反家暴立法与实施研讨会”上得知,虽然在《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婚姻法》中都明确规定了“反对家庭暴力”的条文,然而目前国内仍没有制定专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尤其是如何界定家庭暴力概念及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等问题。

  在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问题如何处理方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
委员会主任佟丽华律师介绍,目前在全国21个省及直辖市成立了律协未保委,针对未成年人遭遇的家庭暴力问题为这些未成年人提供法律上的援助。根据一项非官方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共有约2100多名专门从事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志愿律师,即每60名律师中就有一名从事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律师。佟律师认为虽然目前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未成年人遭遇到家庭暴力问题时可以通过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父母的责任,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却极少能实施有效的措施。针对这种问题,佟律师个人认为应该建立未成年人家庭暴力的预防机制,对有此倾向的父母进行有效的监督;其次在未成年人遭遇到家庭暴力时,视情节采取终止其父母监护人资格,在此期间所需费用也由未成年人父母承担,让家庭教育融入到社会大环境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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