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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参合”农民每年获补逾7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0:31 新京报

  由市、区县、乡镇三级财政补助三年;预计三年后大病报销最高可达5万元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从明年起到2008年,北京山区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以逐年获得市财政的35、40和45元的补助。同时,农民所在的区(县)、乡(镇)政府,也将在每年相应拿出不低于35元的配套补助。

  昨天,北京市卫生局发布《健康播报》称,乡镇、区县、市三级财政补助加上农民自己每年拿出约30元钱,到2008年,北京市每位参合农民的筹资比例可达100~150元左右。当农民患大病时,可以分级分段按比例进行医疗费用报销,最高封顶线目前可达5万元。

  卫生部门统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4年底已经在北京市13个区县的184个乡镇全面推开。目前,全市308万农民中有249万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81%,已经为78万多人报销医药费用1.9亿元,31.47%的参合农民受益,平均住院病例报销1884.62元,平均门诊病例报销59.75元。

  北京市卫生局表示,为保障农民看得起病,目前北京正在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结合的医疗救助机制。今年,北京市所有郊区县均已将辖区农村贫困户和“五保户”

  的参合费用纳入财政支出,对因病致贫的“灾难性卫生支出家庭”实行特别补助,共同援助农村中的弱势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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