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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工商局公布11月消费者维权10个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1:03 北方新报

  本报讯 (记者 田凤元 通讯员 范 莉) 12月9日,呼市工商局向社会公布了11月消费者维权10个案件。云先生从土左旗察素齐镇土产百货批发部花18元钱购买了1台手持式莜面压面器,20天后发现无法正常使用,经销商不但不给退货反而辱骂云先生,经工商人员调解,经销商为云先生更换了压面器,同时向云先生赔礼道歉并且支付经济损失300元;呼市金桥开发区一进出口有限公司伪造了两份《营业执照》,通过传真提供给两家企业使用,到工商人员查获时未产生其他后果,工商部门责令该公司改正并且对其罚款2万元;包女士在元和家
美家具广场购买了1套价值2200元的衣柜,先后维修7次没有修好,经工商人员调解,经销商退还给包女士家具款2200元;8月份,王某在没有《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从事啤酒加工销售活动,工商人员依法予以取缔并且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罚款2000元;李先生在呼市一家公话超市购买了1张面值50元的电话充值卡,使用时发现卡内金额为20元,经工商人员调解,经销商退还李先生充值卡费50元;云先生2004年在呼市一汽车销售公司贷款买了一辆汽车,2005年6月该车发生意外受损。云先生找到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后来保险公司将事故赔偿款1.57万元划拨到汽车销售公司,该公司以顶替车款为由把事故赔偿款扣留,经工商人员调解,汽车销售公司当场向云先生赔礼道歉并且将事故赔偿款退还给云先生;内蒙古一药业有限公司将2005年8月15日生产的54件“肺黄金橘红丸”的生产日期更改为2005年8月20日,在往外地发的途中被工商人员查获,工商部门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并且对其罚款1万元;曹先生在呼市一家快餐店就餐时发现饭菜内有1只蟑螂,经工商人员调解,经营者免收了曹先生的就餐费,并且赔偿200元;刘某从8月30日开始,在没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在冷库街从事水泥制品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对其罚款5000元;白女士在呼市一家美容店花165元购买了1瓶化妆品,使用几天后面部大面积红肿、长疱,经工商人员调解,经销商为白女士退还了货款并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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