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枉法裁判 呼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榆林法庭原法官戴维平被判刑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1:03 北方新报

  新华社消息 (记者 汤 计) 12月7日,呼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榆林法庭原副庭长戴维平因为违法立案、枉法裁判,被呼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民事枉法裁判判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