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还贷3月后还可柜台支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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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1:28 现代快报 | |||||||||
昨日,快报《公积金还贷,今日赶末班》一文引起了市民的强烈关注,为什么要赶在昨天办理“公积金委托支取还贷”?赶不上的市民该怎么办?记者昨日了解到,最早明年3月就有柜台支取公积金还贷的机会,这样可将损失减到最小。 昨日,记者就支取公积金还贷咨询了建设银行南京分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能赶在昨天下午和银行签合同,办好“委托支取公积金还贷”的协议,就能赶上12月12日的
但是如果市民昨天没能及时办理,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记者了解到,按照往年惯例,南京市公积金在每年3月~6月、每月的1日~15日都为市民办理柜台支取公积金还贷的手续。 没有委托银行支取公积金的贷款人以及商业贷款的贷款人(无法委托银行支取还贷)都可办理,不过要自己跑手续:先到贷款银行开贷款证明、再到单位开支取申请书,然后去建行开支票,最后将钱转到贷款银行提前还贷方可。 “最好是等明年3月柜台支取还贷后,再到贷款银行办理委托支取还贷。这样不仅将公积金还贷提前了5个月,而且在8月还可享受一次公积金转账还贷。”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虽然不知道明年公积金还贷的政策是否有变,但这个方案目前看来是最划算的。快报记者孙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