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早婚早育“罚款”牵出乡里一本“乱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1:30 新文化报

  住在德惠市原升阳乡(今年与布海镇合并为布海镇)苗家村八社的孙文波,2003年结婚后不久,就向乡里交了早婚早育的“罚款”。可如今德惠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又来要“罚款”。这是怎么一回事?昨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同一“罚款”为何要交两次

  

  据了解,2003年12月,孙文波同陈伟平结婚。当时,孙文波20岁,不到结婚年龄。为此,结婚前孙文波的父亲孙宝昌就跟村里负责计生工作的王国民和邢建梅打过招呼,表示愿意交1000元早婚早育的“罚款”——社会抚养费。王国民和邢建梅同意了。之后,孙宝昌交过罚款,也领了收据。

  今年4月,孙文波的儿子出生。7月20日,德惠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向孙文波下达了告知书,让交1.6万元钱,名目也是“社会抚养费”。手里还拿着收据的孙文波蒙了:“不是说交了1000元‘罚款’就行了吗?怎么还要交?”他找到原乡计生助理陈兆坤,陈说帮他们去市里说一说。但12月8日,孙家突然收到德惠市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决书,限他们于3日之内交费,否则将强制执行。

  

  交1000元“罚款”是乡里的规矩

  

  记者随后从王国民处了解到,孙家确曾交过1000元社会抚养费。他和邢建梅是受原乡计生助理陈兆坤的委托来收的。当初,他们确跟孙家承诺过,交了这笔钱结婚、生孩子就不管了。据他讲,他做计生工作已有3年。村里早生早育现象较普遍,一般只要交1000元“罚款”就不追究了,这也是乡里的惯例。去年,他就收了四五家的“罚款”,每家都是1000元左右。

  

  乡里每年都给村里下“罚款任务”

  

  记者了解到,根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非婚生育或早婚早育才必须交社会抚养费,当初为什么孙文波一结婚就收这笔钱呢?

  王国民说,乡里每年都给村里下“罚款任务”,他每年的“任务”都有1万多元。如完不成任务,就扣他工资。提前让孙家交“罚款”是为了完成当年任务。

  而后记者从德惠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了解到,根据规定,每个乡镇一年中非婚生育所应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当年应缴上来60%,3年内应全部缴齐,这也是每个乡镇业绩考核的项目之一。

  

  账本中不少页都存在涂改痕迹

  

  据孙文波讲,当德惠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又让他交费时,他就怀疑乡里没把他交的“罚款”入账。昨日一大早,他到现布海镇计生办查找台账(即底账)时,发现账本中果然没有他的名字,却有一个张文波的名字,登记的收费日期和编号与孙文波相符。当时陈兆坤只说是登记错了,然后把“张”改成了“孙”。

  记者在孙文波手中看到了这个账本,账本中记录着苗家村近几年交纳社会抚养费的情况。在记录着孙文波交纳“罚款”的那一页,记者发现“孙”字确实有涂改过的痕迹。记者翻着账本,发现有不少页都存在着涂改的痕迹。而且“罚款”的数额也多少不一,最少的是500元,最多的则达到5000元。

  

  计生局:原升阳乡的收费不合理

  

  对孙文波遇到的情况,德惠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业务科科长徐庆波和执法大队的岳洪波表示,孩子出生时孙文波还没有与妻子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属于非婚生育。他们对孙家的收费是符合规定的。据徐庆波讲,他们并不知道原升阳乡曾对孙文波收费一事,乡镇是不能委托村里来收取这项费用的,而且收1000元也不符合规定。他们表示将对原升阳乡收费混乱一事进行调查。本报记者 艾灵/文(新闻编辑:曲兆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