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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种药品将首次 被定最高出厂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1:33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郭蕾 秦齐思) 今后,部分药品将从目前制定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改为制定公布最高出厂价格,同时也规定最高零售价格。

  昨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关于对部分药品从出厂环节制定价格进行试点的通知》,《通知》显示,首次纳入试点范围的药品主要有21种,均为处方剂型,基本都是国家定价目录中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维生素及矿物质类缺乏症用药。为进一步规范层层流通后的加价,
国家发改委还规定,药品须标明实际出厂价。

  21种药品名单:维生素A、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维生素C、维生素D2、维生素D3、β—胡萝卜素、复合维生素B、水溶性多种维生素、脂溶性多种维生素、干酵母、烟酸、烟酰胺、葡萄糖酸钙、氯化钙、碳酸钙、维生素D3碳酸钙、硒酵母、混合微量元素。(新闻编辑:曲兆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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