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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出台失业预警方案 企业裁员要提前30日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1:38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文彩云)记者昨日从南宁市政府获悉,新出台的《南宁市失业预警实施方案》将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来缩短失业人员的失业周期,规范企业的裁员行为,避免失业人员过快增长。其中,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将作为失业调控工作的重点。

  “严禁采取丢包袱的做法,把企业富余人员大批量、集中推向社会”。南宁市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将作为重点,如果企业确需批量裁员的,必须提前30
日向企业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提出减员方案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方案,并落实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资金来源。

  据介绍,凡职工总数在100人以下,一次性裁员达20人以上的,必须提前30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职工总数在100人以上,一次性裁员达本企业职工总数的20%或200人以上的,必须提前30日向市(县)人民政府报告。

  另外,企业不得裁减5类人员,包括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老职工,规定医疗期未满的患病或负伤职工,现役军人配偶以及国家另有规定的其他职工,南宁市要求有关部门还要做好关、停、并、转以及改制、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采取政策措施,有效调控失业。

  编辑:韦怡 作者:文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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