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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依法讨薪获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1:53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邹桂通讯员于伟香)公司无故拖欠工资,工人们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昨天,46名工人不仅从密云法院拿到了全部工资,还获得了赔偿金。

  这46名工人都是密云某公司的工人,2004年,他们只领到了部分工资。今年3月1日,38名职工依法向密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此事。调查核实后,劳动监察部门责令该公司发放工资,在该公司仍拖欠工资后,劳动监察部门责令该公司在7日内向46名工人支付拖欠的工资
59万余元,并加付工资金额50%的赔偿金近30万元。该公司既没有履行处理决定,也没申请行政复议。为此,劳动监察部门向密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11月8日强制划拨了该公司的银行账号,并对该公司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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