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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镇官儿”敛财1600万获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1:57 燕赵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二审审结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镇原党委书记朱福忠犯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罪一案,朱福忠被依法判处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至2004年1月期间,朱福忠利用职务之便,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共计1553.9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采用虚假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单位公款57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25.05万元用
于归还个人贷款,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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