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重大事故问责要强调事前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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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2:12 新京报 | |||||||||
中国法学会举办研讨会,专家认为重大事故问责要强调事前监督 本报讯(记者廖卫华)近期我国频频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再度引发公众对如何应对重大事故的思考。 昨日,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于安教授建议,要从法律上解决,赋予任何一个组织
昨日,中国法学会举办的“重大安全事故与应对突发事件法律问题”研讨会上,于安做了上述建议。 于安说,目前,政府在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方面所采取的措施都是应急性措施,不能从根本上扭转目前的局面。根本的问题在于建立和完善制度和体制,把安全事故调查置于整个社会监督之下。 于安认为,事故频发反映当前我国存在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不把提高政府能力,扭转政府失灵的局面作为全局性的问题,就不能从根本上扭转事故频繁发生的局面。”谈到官员问责,于安认为不应只注重追究责任,而应该在工作制度和行政管理制度方面对相关人员的活动过程、活动依据做出规定,强调事前监督而不是事后的追究。 于安建议,在法律上要解决赋予社会组织、个人提起调查程序的权利。任何一个组织、公民,只要有证据证明有安全隐患,国家主管机关必须启动调查程序。 中国法学会办公室主任刘剑介绍,中国法学会将把这些建议以简报方式递交给中央有关部门,供决策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