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起我就杀死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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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2:18 新晚报 | |||||||||
哈报网讯(万福利 解娟 记者 万佳)伙同他人割断正在使用中的通信电缆,事后为躲避抓捕躲到母亲坟地过夜。第二天早上,只因过路人看不起他,称其为“要饭的”,便心生怨恨,遂掐死15岁无辜少女并奸尸。日前,市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张振友死刑。 1999年3月23日晚,呼兰区沈家镇文化村人张振友与同伙将正在使用的价值5200元的
2002年7月18日,张回到沈家镇,欲回家看看女儿,但害怕被抓捕,便在其母亲的坟地过夜。天亮后,因上学的学生们看不起他,把他当成“要饭的”,引起了张的不满。当15岁的被害人陈某单独骑自行车路过时,张便推倒陈的自行车将其拖进玉米地,并用双手扼陈颈部致陈窒息死亡,尔后对尸体实施奸淫。经刑事鉴定,陈某舌骨骨折,系被他人扼颈窒息死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