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名写欠条照样要还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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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2:20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 崔静 通讯员 邱陵)用“乳名”打下欠条,想以此推脱借款责任。近日,武隆法院判决欠债人李永强照样要支付汽车修理公司的合同欠款。 2002年11月,家住武隆县巷口镇村民李永强到南川市商业汽车修理公司设立的武隆县服务站修车,由于无钱支付修理费和材料费,便用其乳名“李晓林”给南川市商业汽车修理公司出具了“欠修理费、材料费2830元”的欠条。该公司经多次催收,李永强拒绝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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