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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公证书”昨被依法撤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2:4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2月9日讯(记者 张文祥 实习生 王菲)“认定李国柱夫妇死亡的公证书是错证,必须立即纠正!”本报对老八路李国柱夫妇健在却被天桥区公证处公证死亡的报道见报后,今天下午,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负责人来到本报“党报热线”,对本报报道表示感谢。据介绍,该局今天下午紧急召集各县(市)区公证处主任开会,通报天桥错证事件,要求各公证处展开自查,规范公证程序,避免错证事件再次发生。

  该负责人说,他们已对事件进行了调查。从现有材料看,这起错证事件主要是因为公证申请人做伪证和公证员工作疏忽所致。按照公证程序,要判定公民死亡,应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当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实践中,遇到情况复杂、难以出具以上证明的,公证员应深入细致地调查了解。本事件中,公证员只是结合调查李国柱女儿遗产继承权问题,做了两份调查笔录,就武断地认为“李国柱夫妇已死亡”。严格地说,该调查笔录不能作为公证的依据。

  市司法局已责成天桥区司法局、公证处对该公证书予以撤销,待情况调查清楚后,将依法追究该公证处及公证员的责任。

  另据了解,今天下午,天桥区司法局、公证处负责人带着该公证处第一号“公证书撤销决定”来到李国柱家里,为该公证处的错误公证书向这对老夫妇致歉。

  记者在李国柱家中看到了这份编号为(2005)济天桥证撤字第1号的“撤销公证书的决定”。该公证纠正了(2005)济天桥证民字第5813号继承权公证书的错误:“本处于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为当事人吕光军(李国柱女婿,编者注)出具的(2005)济天桥证民字第5813号的继承权公证书,经复查,因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事实不真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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