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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起二手房买卖圈套套走买家58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3:38 都市快报

  花58万元买房,钱付了,房子却拿不到,打官司也打不赢。昨天,两手空空的楼先生走出法庭,连喊倒霉。

  事情发生在去年9月。29岁的楼某准备买房结婚。刚巧有个同学说他的朋友急着想转让一套房子,在萧山城厢街道,117平方米左右,4510元一平方米,比当时的市场价便宜近500元。

  卖家姓沈,是个30多岁的已婚男人。买卖双方见了几次面,都挺中意。因购房心切,楼某没有实地看房,找了家中介就准备签合同。

  签约那天,卖家沈某身边跟来一个女人。沈某说这是他妻子夏某,因为房子是婚后买的,要卖房当然得老婆点头同意的。沈某随即拿出了两人的结婚证和“夏某”的身份证,两本证上,都是眼前这个女人的照片。

  签约、过户都很顺利,买家楼某一次性付款58万元,很快拿到了房产证。

  接下来就是准备装修婚房了。楼某按图索骥,找到自己买下的房子。敲开门,出来一个陌生女人,说沈某不在,她是沈的老婆,有什么事?

  楼某心里咯噔了一下:这个沈某老婆,怎么跟上次见到的不是一个人呢?

  一问,楼某懊悔不已。原来,沈某欠下一屁股赌债早不知躲哪里去了。卖房子的事,沈妻根本不知道!再一查,楼某那天见到的沈妻是个冒牌货,结婚证和身份证也是伪造的。

  楼某急了,把沈某夫妻一同告上法院,要求他们立即搬家。

  而此时,沈某妻子也去打了一场官司,法院判决,由房管局注销楼某的房产证。

  紧接着,楼某告卖家沈某夫妇的官司也开庭审理了。

  昨天,萧山法院当庭判决,驳回了楼某的诉讼请求,沈妻及其家人对原住所享有合法的居住权,不必搬家。

  判决书说,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必须夫妻双方一致同意。沈某用假证件雇佣他人假冒妻子签下的售房合同,因侵害了共有权人的权益,是无效合同。

  买家楼某在这次交易中没有过失,他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可另行起诉沈某,要回自己的钱。

  昨天宣判后,楼某说,他是这起欺诈事件中最大的受害者,现在却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记者吕明合通讯员萧法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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