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领域行政审批20工作日即可办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3:40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谢夷)相关部门联合办公,建设领域的行政审批在20日内就可完成,申请人不用在来回跑路。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试点方案将率先在市级部门施行。建设领域行政审批涉及的立项、规划、用地和设计、验收等基本环节,将分别由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和市建委担任审批主办部门
今后申请人只要走进主办部门的行政审批大厅,就可完成相关环节的审批。一般情况下,在统一受理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就可完成审批、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