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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终审被判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3:44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12月9日讯(记者纪燕玲 特约记者李顺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下属所送的人民币19万元、港币1万元,并为下属谋取利益,备受关注的中共海南省委党校原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叶斌受贿一案终审尘埃落定,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终审裁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

  叶斌涉嫌犯受贿罪,于2004年6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9日被逮捕。案发后,叶斌
退还赃款20万元人民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叶斌有期徒刑10年。

  叶斌不服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叶斌及其辩护人上诉辩称,方少云所送的20万元中含有其本人合法的劳动报酬。省高院调查,方少云始终供称,给叶斌所送的20万元是其行贿之款,不含叶斌的劳动报酬,其讲课等正常的劳动报酬已经支付,故叶斌及其辩护人对这一事实的辩解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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