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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录像作证多给了储户100元 倔老太死不认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3:48 东北新闻网

  到银行取钱,银行的工作人员一时疏忽,认为多给了一位老太太100元。尽管有录像为证,当银行职员到老人家中索要时,还带了上派出所的民警从中调解,但是,倔强的老人就是一句话:“这钱我没拿!”

  昨天,丹东市于家派出所民警刘鹏向记者介绍了整个事情的经过。12月1日上午,他接到报警,家住于家小区的一名老人,到附近的某银行储蓄所领取工资,储蓄所的工作人员
一时疏忽,错把1040元当成940元交给了老人。银行在当晚查账时,发现少了100元。在看当天营业厅的录像时,发现了多给这名老人100元钱。于是,次日银行的工作人员到老人家中索要,但是遭到拒绝,并说:“你们把警察带来,我就给你。”

  刘鹏介绍:“他先在储蓄所看了这段录像。从营业厅靠外的镜头上看,能非常清楚地看到:这名老人从营业员手中接过一摞钱后,开始清点。1、2……录像显示老人查100元钱的手一共动弹了10下,另外还有2张20元的,一目了然。第一遍点完之后,老人愣了一下,于是低下头,把手放在腹部处,在柜台底下又点了起来。前后共点了4遍,最后把钱放在兜里走了。”

  有了录像,刘鹏和银行职员再次来到老人家调解。说尽了好话:“您就拿出错的人当作您的孩子,丢了钱,她要自己赔的。”可是,前后劝了老人15分钟,老人一口咬定:丢的100块不是她拿的。并从兜里拿出940元,向他们展示,“这钱还没动呢!”当时把他们气坏了,让老人去看录像,可老人执拗就是不去。老人态度坚决,他们也没有办法。

  昨天,记者来到了这个储蓄所,一位银行职员表示:“关于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他们已经和老人达成协议,那100块钱就不要了。免得追急了,再出点什么事。”

  ( 辽沈晚报 记者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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