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五粮液” 主犯被判2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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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6:1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蓝剑 昌忠)12月5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对一起特大假冒““五粮液”案进行公开宣判,主犯唐光烈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余6名被告人亦受严惩。唐光烈为销售假冒“五粮液”酒,冒充“五粮液”的工作人员,甚至私刻了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的私人印章,进行合同诈骗,还销售了大量假“五粮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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