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认赔20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6:22 今日早报 | |||||||||
李能万云风 早报讯桐乡石门镇民联村10岁小女孩朱英枭12月4日下午离家之后便再也没有回家,众人四处寻找,最终在离家几十米远、推土机平整土地的黄土下发现了女孩的尸体。(本报曾作报道)
昨天下午,记者从石门镇司法所了解到,女孩家属与推土机承包人已达成调解协议,承包人郑某一次性赔偿20万元。昨天下午,尸体已经火化。 女孩失踪的第二天,公安部门介入调查,镇里相关领导也赶到了现场。4名推土机驾驶员被叫入派出所询问,他们都说没有见到女孩,靠近出事地点的推土机驾驶员说,他没有注意到女孩被推进了土里。经过一番调查,事件基本定性为意外过失伤害,属民事赔偿案件。 公安部门还告诉记者,失踪的司机当时被工地负责人派到另一工地去工作了。 “按浙江省意外伤害赔偿标准,经济赔偿费在13万元左右,精神损失赔偿最高为5万元,两者加起来最多18万多元。女孩家属提出至少30万元。”石门镇司法所陈所长说,两地的调解人员做了很多工作,经过整整一天,晚上7点多钟,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由郑某一次性赔偿20万元。 女孩的父亲说,女儿死了不能复生,但至少他们讨到了一个说法,这多少也算是安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