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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级医疗事故鉴定1/3“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7:0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倪秀萍) 昨天,记者在江苏省医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上获悉,近3年来,江苏医疗事故争议再次鉴定率大幅度上升,超过总数的1/3,且再次鉴定后的医疗事故认定率高达41.4%,远远高于初次鉴定中25%的认定率。

  在昨天的会上,省卫生厅副厅长、省医学会常务副会长唐维新介绍说,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从2002年9月1日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学会承担组织工作。省医学
会组建了由852名临床经验丰富、医德医风好、具有正高职称的各科专家组成的“省级医学会专家库”。截至2005年11月底,全省各市医学会共完成医疗事故首次鉴定2393例,其中25%认定为医疗事故;省医学会共受理再次鉴定898例,完成519例,鉴定为医疗事故的215例,医疗事故认定率为41.4%。

  对此,江苏省医学会有关负责人指出,医疗事故争议再次鉴定率高与医患双方维权意识提高以及鉴定专家水平有待提高等原因有关。他认为,鉴定专家应德艺双馨,不符合条件的要换人,一定要确保鉴定质量。该负责人特别强调,做一次鉴定,委托方与组织鉴定方都要付出大量的精力和相当的财力,为保证鉴定的科学性与正确性,委托方应提供病历等重要证据。(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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