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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山矿原矿长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7:27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铜川讯(记者陈有谋胥建礼)昨日,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11•28”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两名重大事故责任人———原陈家山煤矿矿长刘双明、副矿长兼总工程师王有军被依法逮捕。同时,该事故警方的资料中也首次被表述为“重大责任事故”。

  2004年11月28日,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166人死亡,4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165.91万元。矿难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在社会
上造成了极大影响。今年1月27日,铜川矿务局下发文件,决定免去刘双明陈家山煤矿矿长职务、郑富民副矿长职务、王有军副矿长兼总工程师职务。

  经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昨日,铜川市公安局决定对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原陈家山煤矿矿长刘双明、副矿长兼总工程师王有军执行逮捕。上午10时许,民警将逮捕令送到看守所,刘双明、王有军签了字。

  同时记者看到,铜川市公安局昨日签发的“铜川治安信息”第102期首次将陈家山矿难表述为“重大责任事故”,在此之前,该事故一直没有定性。目前,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对这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处理决定尚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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