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一审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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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7:31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摩托车工过关不交费,石狮黄金海岸风景区保安与其发生争吵;几日后,保安在争吵中刺死摩托车工(本报5月23日曾作报道)。昨日,泉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韩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了解,案发后,被告人韩峰的受雇单位石狮市黄金海岸度假村有限公司,已赔偿被害人董炳文家属经济损失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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