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成“江湖游医”保护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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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7:32 扬子晚报 | |||||||||
济南电山东省卫生监督部门近日刚刚查处完毕的一家三甲医院出租承包科室案中,承包商短短一年多的非法药品收入就高达390万元。虽然国家明令禁止,卫生监督部门也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但“院中院”现象并没有因此绝迹。 “什么项目来钱快,承包商就会承包什么。只要是大医院治不了的病,这些小诊所全能治。”一位卫生执法人员如此评价“院中院”的诊疗水平。泌尿性病科、妇科、不孕不
由于“院中院”直接和医院签订合作协议,绕过了审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合法程序,在一定程度上避开了政府监管。而医院一般对其医疗行为疏于管理,只要求对方能够按合同约定交钱,使医院增加收入就行。 正因如此,“院中院”惯用夸大广告宣传、把小病说成大病、开大处方的药品三大伎俩,牟取了让人触目惊心的暴利。不久前,山东卫生监督部门刚刚查处完毕德州市某三甲医院出租承包皮肤病科室案。北京一个医院管理投资公司承包的这个科室一年的营业额就超过了1000万元。执法人员仅查到了其十九个月的违法收入,其中药品收入就有390多万。卫生监督部门没收了医院非法所得38万多元,并处3000元罚款;而承包商目前仅缴纳了5000元罚款,非法所得至今未缴。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以来,山东省已查处的非法出租承包科室案80多个。专家认为,根治“院中院”这个顽症,不能仅靠卫生监督部门的事后查处,还需要提高违法成本,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行业自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