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者看病应由政府出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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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7:32 扬子晚报 | |||||||||
北京电中国卫生部部长高强8日在2005首届中国全面小康论坛上说,必须坚持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和公益性质,不能把医疗卫生机构变成追求经济利益的场所。 继浙江温州打工妇女因治不起病而被“活活送进殡仪馆”被揭批后、患者翁文辉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花去550万元人民币治疗费一案尚悬而未决,又一桩不久前发生在深圳人民医院的天价药费事件也浮出水面,患者诸少侠住院四个月花费120余万元后病故
“医疗费达到550万元,比较容易看出有问题。但是,5万元的怎么办?谁来判断这个医疗费是否高了?”在“小康论坛”会议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吴敬琏教授等学者和官员集中探讨了“看病贵”的问题。 卫生部部长高强直言不讳地承认:现在的情况是,公立医院基本上靠医疗服务收费来维持运行和发展的机制,导致医疗机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现象,公益性质淡漠,不正之风不能从根本上纠正,反而加重了群众的医疗负担。“‘看病难,看病贵’成为广大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 高强说,要坚持低收费,不以盈利为目的,国家控制医疗机构人员的工资总水平;对现有的医疗机构不分行政隶属关系,实行属地化的卫生全行业监管;积极探索医疗机构内部的运行机制改革,推进医疗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改革。 对此,吴敬琏在接受采访时呼吁,低收入者医疗费用应该由政府提供,这是政府的责任,要让低收入者能有钱去买这个基本的服务,这也是医疗保险的作用。“公共卫生体系的部分,肯定是政府的责任。”吴敬琏表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