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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先办好保险 新项目不得开工(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7:36 海峡都市报

  

未先办好保险新项目不得开工(图)

  辛勤的城市建设者权益将有充分保障(资料图片)

  N本报记者陈挺/通讯员陈相秋

  本报讯建筑矿山等特殊行业由于人员流动大、临时用工强,大量外来工参保困难。厦门昨日对此出台新政,从明年起开始强制为建筑、矿山和石材行业的九万外来工上工伤保险,以确保这部分城市建设者的权益。

  九万外来工强制单项参保

  据悉,厦门工伤保险实施10年以来,全市职工参保人数已达62.1万多人,其中工业交通商贸系统企业目前有35万多外来工参加工伤保险,但建筑、矿山、石材加工企业外来工至今仍然未能参加工伤保险。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明年开始,对建筑企业、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为外来工办理工伤保险的,都允许单项先行参保,但在具体参保、申报、缴费办法上,将建筑企业与矿山、石材加工企业的参保办法区分开来,建筑企业按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造价1.5‰进行缴费投保,矿山、石材加工企业投保办法则按《工伤保险条例》和《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规定执行。

  参保后商业保险可作补充

  据悉,未参加工伤保险前,建筑企业中有部分为外来人员办理商业保险“建工人力意外险”,但商业保险由于范围小,参保人不多,无法最大限度保障外来工权益。现行建筑企业按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造价1.8‰进行“建工人力意外险”,而工伤保险按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造价1.5‰为职工投保,比“建工人力意外险”的商业保险的投保额度要低,不增加用人单位负担,却又能保证职工按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待遇,比“建工人力意外险”的定额赔偿要优惠很多,并能保证工伤职工的治疗费用,对职工的保障更有力更充分。

  十年难题缘于行业特殊

  为强化执行,在厦门建筑部门的配合下,从明年1月1日起,有新项目开工的企业必须先为外来工办理工伤保险,才能拿到开工许可证,企业在缴费后凭费单方能办理开工许可证。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钦辉说,实际上早在多年政策中早已经规定外来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体系中,但由于建筑企业自身的特殊性,建设工程项目中存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等多个用工主体等因素,使建筑企业在建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参保存在很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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